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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考核招聘
2024-03-07 17:08:3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通知时间内不积极配合开展考察工作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我单位。

  (一)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凭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出具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我单位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我单位和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