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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市教育系统县级公办学校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2024-03-06 15:49:17   地区:广东   浏览:0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和面谈,通过后按要求参加面试;在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者,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步筛选,收取报名表等材料,初步筛选和面谈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3月21日(周四)至3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以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用说课等方式进行。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及参加说课等考核。说课等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说课等考核具体时间及具体安排届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通知考生。

  四、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八、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

  兴宁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3-333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