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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人)
2024-03-06 15:52:03   地区:浙江   浏览:0

  2.缴费确认

  时间:3月25日0:00—3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6日16:00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3月29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下同)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4月1日9:00至11:00到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4月25日0:00—4月27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5)。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附件6)。

  3.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