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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3-05 09:27:52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校办理聘用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统筹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安徽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1-64400186(纪委办)

  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00140(人事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3.zip

  安徽艺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