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面谈、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谈结束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六)拟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我单位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9083,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附件: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
技术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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