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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2024-03-01 11:48:31   地区:江苏   浏览:0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总成绩按照考试成绩和考核成绩相结合的方式累加。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30。请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考核

  考核采用档案审核的方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组织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区征兵办对从本区应征入伍的应聘人员档案,现场考核计分。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具体计分项目及分值详见《南京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计分登记表》(附件2),考核计分完毕后,应聘人员现场对计分结果签字确认。

  经档案管理部门封印盖章的档案视为有效档案,考核计分前不得私自拆封,否则将视为无效档案,不计考核分数。

  考核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每日9:00-16:00。

  考核地点: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体检、考察

  市征兵办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核减后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军队服役时间长短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军队服役时间仍相同,可对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察由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完成,采取结合考核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综合业务能力以及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核。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四)积分选岗

  市征兵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积分选岗,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积分选岗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军队服役时间长短依次确定选岗顺序,都相同时,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选择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选岗只限一次机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积分选岗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安排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考核成绩、排名、体检、考察情况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