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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 23:56:03   地区:安徽   浏览: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专业测试(面试)后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公布。

  九、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备案及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0551-62831268(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3550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