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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阜阳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名)
2024-03-01 12:43:08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787706、2787708(区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91072(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8-2787709(区人社局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附件3:2024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附件:2024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16.7KB]

  附件:2024年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x[19.1KB]

  附件:2024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zip[4.2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