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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4-02-29 09:36:06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其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可参加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其余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于60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规定。因任何原因,体检、复检未取得完整有效“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方案所列出的各环节时间点自行查阅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档案材料造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