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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佛学院和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应届高校毕业生招
2024-02-29 09:36:43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按要求将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形式及笔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人选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面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面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合格。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组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