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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 11:42:14   地区:广西   浏览:0

  考核工作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仅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拟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查看考生人事档案;主要按照干部档案审核的有关规定,重点审核“三龄两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二是考生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三是到其所在单位(学校)、部门以个别谈话、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单位(学校)领导的介绍等了解其现实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我单位工作区域进行拟聘人员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成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本中心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706566。(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三)本公告由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招聘工作联系人:熊蕾(13788111213)、卢雯雯(1361773272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