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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人)
2024-02-28 11:42:33   地区:江苏   浏览:0

  (二)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8日之间出生);其他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3.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5.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6.其他事项。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5736(宿豫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65081(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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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宿豫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