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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2024-02-27 09:13:49   地区:山东   浏览:0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⑥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以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方面内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访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泰安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为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正式职工,属于泰安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泰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简章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简章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四层办公楼208室。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316号。

  联系方式:0538-8503313

  电子邮箱:tasnkyrsc@ta.shandong.cn

  联系人:姬科长颜科长

  附件:

  附件1.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