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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5人)
2024-02-27 11:45:36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部分岗位(30-31岗位、36-37岗位、46-60岗位)由启东市教体局、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在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网络在线)或现场(网络在线)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30-31岗位、36-37岗位、46-60岗位选岗后不再递补)。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3316131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3-80790816、833124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

  1.2024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