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通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若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详见《2024年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
(三)面试
面试由无锡市惠山区委组织部、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并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0510-835981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81880029
九、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十、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组织部、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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