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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3月份东莞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
2024-02-21 10:42:13   地区:广东   浏览:0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4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三)新入职人员(毕业生)按要求参加新教师培训。

  本公告解释权属东莞市教育局,各单位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附件:

  1.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2-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社会人员).xlsx

  2.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2-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毕业生).xlsx

  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4.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I、II类).docx

  5.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参考目录).xls

  6.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2-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资格复审场地安排表.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