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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公告(154人)
2024-02-21 15:39:25   地区:湖北   浏览:0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进行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十、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十一、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一)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则组织面试加试。

  十二、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公示及备案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体检表及体检结论、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社局。天门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四、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