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只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双语测试阶段。因藏语(安多语)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只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递补相关信息应做好记录。
4.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
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包括国(境外)各类学校所学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对其他资格条件界定不清、确有异议的,要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报考会计、审计相关专业:会计、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工程审计、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其他新旧会计、审计专业。
报考汉语言、文秘相关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中国语言与文化、戏剧影视文学、对外汉语、华文教育、现代文秘、文秘、法律文秘、中文、汉语、语文教育,其他新旧汉语言、文秘专业。
(六)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含中专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七)身份界定
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定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范围包括在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项目生,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
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外省服务的青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定向招聘三类人员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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