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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仁市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1人)
2024-02-19 14:26:08   地区:贵州   浏览:0

  6.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考生,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及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交由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街道)和县民政局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符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及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7.报考岗位限江口县户籍(生源)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8.报考岗位限2024应届毕业生的,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9.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本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核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均实行试讲(说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原则上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合格分数线如有调整,则另行公告。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所列情形之一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考察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