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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88人)
2024-02-19 14:27:45   地区:贵州   浏览:0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除外)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3年等情况);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提供退役证明及生源或兵源地证明,生源地证明由教育部门出具,兵源地证明提供入伍通知书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

  (4)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8、报考“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9、报考“辅警”岗位的,须提供黔南州辖区内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等证明原件,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10、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工作年限满2年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及身份认定文件;

  (2)社区工作年限不满2年需合并计算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村(社区)干部任职定级审批表。

  11、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