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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毕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7人)
2024-02-08 08:53:38   地区:贵州   浏览:0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8日。

  4.报考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4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4年2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截至2024年2月26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十)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十一)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十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四)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2月6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

  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