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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招聘雇员公告
2024-02-07 10:12:03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公告栏以及海珠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工作时间实行五天工作制。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必要时主管单位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珠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20-8908813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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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2024对外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2.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