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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大学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2-04 10:13:30   地区:湖北   浏览: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职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职辅导员A岗成绩=面试成绩*80%

  其他辅导员岗位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根据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

  (三)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实际工作能力等。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须来校开展为期2周左右的实习实践。实习实践结束后,所在实践单位结合其实践表现、个人能力、工作情况等出具实习实践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为“通过”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评议考核。评议考核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围。

  专职辅导员A岗总成绩=面试成绩*80%+评议考核成绩*20%。

  其他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评议考核成绩*20%。

  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分别按照面试、评议考核、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体检与心理测评由湖北大学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相关附件:

  湖北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