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4年长江大学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2-04 10:43:10   地区:湖北   浏览: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长江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公开监督。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如未达到1:5比例,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体检

  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长江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长江大学指定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要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为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为专项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

  相关附件:

  长江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