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人单位初选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于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初选并形成最终现场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初步定于5月上旬在河北省气象局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9份;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
5.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6.空白就业协议书全份(网签就业协议的考生须出示填写协议网站界面);
7.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岗位序号为2、4的考生)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拟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需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视现场面试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被录用人员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河北省气象部门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可申请单位提供的公寓宿舍,或申请租房补贴每年2万元,期限5年;给予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先加入省级创新团队,优先入选省局青年气象英才培养计划。
以上政策与地方人才政策不重复享受,按较高金额发放。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于老师0311-67108586
周老师0311-67108837
附件:
附件1:河北省气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博士岗位).xlsx
附件3-1:河北省气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3-2:河北省气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4:河北省气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各招聘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xlsx
河北省气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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