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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85人)
2024-02-02 11:00:06   地区:云南   浏览:0

  (3)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单位确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开考比例规则进行人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笔试后,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招聘单位对面试成绩有其他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2.面试时间、地点: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开展面试前,请报考人员关注各单位招聘网站、县(市)区有关网站(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届时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电话、短信和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免笔试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招聘单位、县(市)区有关网站(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进行公示。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备注”或“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一栏。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1.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招聘单位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及“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六)考察、体检

  1.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别是对新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