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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青田县卫健系统博硕人才招引及医学生院校招聘公告
2024-01-30 10:17:52   地区:浙江   浏览:0

  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5年的按照实际服务年限退回相应高层次人才补助经费,并按聘用合同约定缴纳相应违约金。

  2.本次招聘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卫技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2.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博硕人才招引计划表

  3.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医学生院校招聘计划表

  附件.docx

  中共青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