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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阳市太和县中医院招聘公告
2024-01-30 10:18:18   地区:安徽   浏览:0

  (3)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1)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岗位要求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拟录用的住培医师,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录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不予录取。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入岗培训不合格或入岗后连续两次未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资格的,予以解聘。

  八、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二)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