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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茂名市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4-01-22 20:04:25   地区:广东   浏览:0

  城市名片众多。茂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在市域发展、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茂名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资源,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个,省级非遗项目22个,市级非遗项目72个。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要求为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博)士研究生,以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相近专业报名的规定见“注意事项”);

  5.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专业需符合《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3年版)》范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核、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PDF版打包压缩后,以“2024年度+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后发送到邮箱mmsrcb2935300@maoming.gov.cn。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阶段提供学籍证明);

  (5)大学各阶段成绩单、各类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干部任职、奖励表彰等;

  (6)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经验、论文发表情况、专利情况等等)。

  报名资料须单独命名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业务能力等情况,按照选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业务考核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业务考核人选。确定为业务考核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查收短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业务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