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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1 16:0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六、政审考察与聘用

  (一)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失信记录等。

  (二)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到第二名。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转入正式聘用阶段。首次聘期1年,合同制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标准执行,具体情况面议。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工作的咨询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4204001;联系人:刘女士;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