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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龙里县人才引进公告
2024-01-21 16:04:12   地区:贵州   浏览:0

  (6)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7)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报考有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测评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此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若引进职位报名人数少于引进计划数的,相应减少该职位引进计划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

  (三)测评

  1.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方式:根据引进岗位专业需要及报名情况确定测评方式,测评不指定参考用书。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评方式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测评。

  (四)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职位人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按1:1比例出现测评成绩并列的,将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该职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测评,然后根据引进职位人数按二次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必须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安排到指定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该职位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引进职位无考生体检的,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数。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的,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另行组织体检。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考察期间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