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4.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嵊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6.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公布。具体查询途径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最新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275215(嵊州市卫健局人事科)。
附件1:2024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计划表.docx
附件2:2024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
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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