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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4-01-17 18:05:3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5.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咨询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0476-7235729;

  巴林左旗教育局:0476-7862696;

  巴林右旗教育局:0476-6230599;

  林西县教育局:0476-5556821;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0476-5221707;

  翁牛特旗教育局:0476-6360360;

  喀喇沁旗教育局:0476-5822236;

  宁城县教育局:0476-4230070;

  敖汉旗教育局:0476-5902356;

  红山区教育局:0476-8861136;

  元宝山区教育局:0476-3510421;

  松山区教育局:0476-5867707;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19904769816;

  赤峰特殊教育学校:13847661157.13948866664.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