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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2024-01-17 18:06:03   地区:辽宁   浏览:0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审查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等进行初审,并给出意见。审查结果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审查机关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并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2024年1月24日17时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完成网上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发布关于本次考试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并按照相应时间点进行。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查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及录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法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发布。

  2.资格审查材料:

  (1)《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引进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签,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清晰扫描复印件。

  (4)报名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份。

  (5)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向用人单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离职证明。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报考人员报考有“工作经历”需求的岗位详见《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需提供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报考人员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按编号顺序装订,原件复印件分别提交。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公告。

  (五)面试考核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离职证明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绥中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