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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临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1-16 17:09:12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临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我市公安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所属事业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与省属事业单位使用同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该报名平台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临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