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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昌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人)
2024-01-15 12:40:49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档案存在严重问题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涂改造假、不实信息报考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在昌乐县内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有关说明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请登录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623527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附件1:2024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2024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