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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南陵中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24-01-11 10:17:25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的2024年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承诺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自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之日起,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

  六、政策待遇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以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时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二)人才引进过程不向引进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七、其他说明

  相关引进工作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八、工作纪律

  此次引进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引进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引进方案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引进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6839002,0553-6839687

  监督电话:0553-683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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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安徽省南陵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

  2.报名资格审查表

  3.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陵县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