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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2024-01-09 17:26:23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从考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0513-82215546(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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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简介表;

  2.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