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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2024-01-03 16:57:08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构成

  面试由现场面试加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实施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各有关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对综合考核对象进行初审打分,提供初审结果和相关依据材料(以正式命令、通令为准);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抽调驻揭部队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综合考核对象进行复核确认。有关成绩在相关驻揭部队进行公示。

  根据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向一线任务部队、边海防部队和取得重大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以报考对象现役配偶贡献大小、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体现对正团职(含相当职级专业技术干部)以上及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随军家属优先的原则进行综合衡量打分。其中:①军龄分值。总分20分,从军龄1年6分起,每增加1年加0.8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干部在校时间等同军龄,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军衔分值。总分30分,其中大校军衔加30分、上校军衔加20分、中校军衔加16分、少校军衔12分,上尉以下军衔加10分,专业技术干部和军士对等参照相关待遇确定。③立功受奖分值:总分20分,其中三等功1次加4分、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1次加12分、一等功(战时二等功)1次加16分、荣誉称号1次加20分。④特定分值。截至报名时间,配偶为驻揭部队军政主官的,加20分。⑤奖励分值。截至报名时间,配偶所在部队为驻揭一线任务部队、边海防部队的,加10分。每项累计加分至该项总分后,不再累加。

  (三)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列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或最后岗位拟聘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可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有关人员可结合自身意愿按次序优先选择岗位组中的具体拟聘岗位,列为相关岗位的考察对象。选岗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选岗过程中自愿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完成选岗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市、县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及各驻揭部队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落实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五、放弃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