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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马鞍山市博望区卫健委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暨校园招聘公告
2024-01-03 10:30:30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细则在相关医学高等院校、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按1:1.5设置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缺额无人递补的,可按照第二志愿报考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依次等额递补,直至第二志愿报考者不再有递补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缺额无人递补的,可按照第二志愿报考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依次等额递补,直至第二志愿报考者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新进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起聘后两年内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