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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1-03 10:32:03   地区:广东   浏览:0

  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本单位从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面试环节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测试对象。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技能测试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主要测评实际工作专业技能水平,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测试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测试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若递补的,则在综合成绩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体检考生。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本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公示程序完成后,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本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位表中要求入职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年合同期满后,仍未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四)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聘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本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有关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政务网等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