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广东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12-29 11:51:5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面试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艺术、教学方法及组织教学能力、仪表举止、专业技能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将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选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2日)。

  (四)所有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2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