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环节、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体检环节、招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统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平台信息,因考生自身未及时关注平台信息发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在报名时间内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试费,每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截止时间到2024年1月5日24时,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笔试考试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26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于2023年12月26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请考生备注两部手机号码,并随时保持接听状态。
六、考试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报考海城市直、镇街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报考公安局法医岗位和医院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3、面试人选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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