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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人
2023-12-23 18:07:26   地区:广东   浏览:0

  (3)报考人员须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在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由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后,另行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考试。注意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参加。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开考。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有关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面试成绩、排名、是否入围下一环节等有关信息将通过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入职后实行试用期1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本次招聘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顺序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肇庆高新区相应的人才政策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监督电话:0758-3646210(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0758-3648255(肇庆高新区财政国资纪委)。

  咨询电话:0758-3648266。

  七、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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