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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选聘特聘专干公告
2023-12-22 16:03:07   地区:广东   浏览:0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入职的,由光明区委党校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3年12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6: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