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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考核招聘公告
2023-12-22 11:02:44   地区:四川   浏览:0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excel表格);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扫描件,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加盖党支部印章)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提供党员证明(加盖党支部印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试、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2.同一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需要进行笔试,取前20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笔试成绩只筛选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选,不计入总成绩。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