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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岳阳市湘阴县第二批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公告
2023-12-22 11:07:57   地区:湖南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

  试教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内容,试教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教材版本见附件4。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公示及复查。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考生对面试成绩有疑问的,复查本人面试成绩办法同上。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1.考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选岗

  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拟聘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由县教育局组织集中选岗,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岗时,按照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过程公开,选岗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选岗后,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由县教育局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湘阴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必须明确服务年限、服务期内终止合同处理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