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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在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21 11:54:44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操考核、说课、试教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