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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2023-12-20 10:03:28   地区:广西   浏览:0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的,及时在南宁宣传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笔试筛选程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取前20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地点和工作安排及要求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三)面试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审核资格及笔试(如有)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宣传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事宜。

  2.面试内容: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约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及面试排名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面试排名。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宣传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