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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市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5人)
2023-12-19 11:01:40   地区:广东   浏览: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须在广宁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8-8632275)。

  附件:

  附件1:广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doc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